關(guan) 於(yu) 歐洲防爆指令:ATEX95(94/9/EC)
1.ATEX代表什麽(me) 意思?
ATEX是以法語“Atmosphere Explosible"(爆炸性環境)命名的。ATEX指令是由與(yu) 使用於(yu) 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有關(guan) 的兩(liang) 個(ge) 歐盟指令組成:
——ATEX製造商指令94/9/EC(關(guan) 於(yu) 各成員國對用於(yu) 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和防護係統的法律趨於(yu) 一致的指令);
——ATEX用戶指令1992/92/EC(關(guan) 於(yu) 改進處於(yu) 潛在爆炸性環境危險中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保護zui低要求的指令)。
1994年3月23日,歐洲委員會(hui) 采用了“潛在爆炸環境用的設備及保護係統"(94/9/EC)指令。這個(ge) 指令覆蓋了礦井及非礦井設備,與(yu) 以前的指令不同,它包括了機械設備及電氣設備,把潛在爆炸危險環境擴展到空氣中的粉塵、可燃性氣體(ti) 、可燃性蒸氣與(yu) 薄霧。該指令是通常稱之為(wei) ATEX 100A的“新方法"指令,即現行的ATEX防爆指令。它規定了擬用於(yu) 潛在爆炸性環境設備的應用技術要求、基本健康、安全要求和設備在其使用範圍內(nei) 投放到歐洲市場前必須采用的合格評定程序。ATEX是以法語“AT mosphere EX losible"命名的。擬用於(yu) 潛在爆炸危險環境設備的製造商,應用ATEX指令條款並貼附CE標誌,不用考慮應用其他更多的要求,就可以在歐洲任何地方銷售其防爆設備。 該指令適用的設備範圍特別大,大致上包括固定的海上平台、石化廠、麵粉磨坊及其他可能存在潛在爆炸性環境場所所適用的設備。在歐洲市場每年估計采購30億(yi) 歐元這樣的設備。
概括的說,應用該指令有三個(ge) 前提條件:
(1)設備一定自身帶有點燃源
(2)預期被用於(yu) 潛在爆炸性環境(空氣混合物)
(3)在正常的大氣條件下
該指令也適用於(yu) 安全使用必需的部件,及在適用範圍內(nei) 直接對設備安全使用有
利的安全裝置,這些裝置可以在潛在爆炸性環境外部。
ATEX 94/9/EC指令根據安裝設備的保護水平,可將設備劃分為(wei) 三個(ge) 類別:
(1)1類(Category 1)-非常高的防護水平
(2)2類(Category 2)-高防護水平
(3)3類(Category 3)-正常的防護水平
ATEX95歐盟標準:
EN1127-1
EN13463
EN60079